据卫计委发布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和食品相关标准清理整合结论的函》消息,截至2017年4月,卫计委会同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224项。
据悉,发布的这122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通用标准11项、食品产品标准64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9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及相关标准586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29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15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25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227项、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30项、毒理学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26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29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106项、被替代和已废止(待废止)标准67项。
另外,按照食品相关标准清理和整合工作安排,卫计委已组织专家和各相关单位对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清理,重点解决标准重复、交叉和矛盾的问题。
经清理,1082项农药兽药残留相关标准转交农业部进行进一步清理整合。另外3310项食品标准中通过继续有效、转化、修订、整合等方式形成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12项,建议适时废止标准57项,不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的标准1913项。
相关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和食品相关标准清理整合结论的函
日期:2017-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