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蜂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冷冻饮品、水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速冻食品等18类食品68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70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蔬菜制品13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蜂产品2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水产制品31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2批次,不合格3批次;豆制品94批次,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6批次,食用农产品72批次,速冻食品1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7批次,乳制品3批次,冷冻饮品8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1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批次,糖果制品15批次,水果制品4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荆门市青春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回味泡鸭翅(香辣味)、回味泡鸭翅(微辣味)和回味泡鸭翅(微辣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分别为0.24g/kg、0.44g/kg和0.24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分别为3.6、6.3和3.5,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浠水县隆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武汉旺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78克老丁锅巴,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64.25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黄石市创佳经贸有限公司销售湖北国启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湖武昌鱼(黄盒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武汉盛天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沃柑,丙溴磷检出值为0.270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黄梅县黄梅镇九龙购物中心销售武汉双杨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外婆菜(蔬菜制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1.44g/kg,标准规定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9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仙桃市怡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仙桃市健仙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健仙芝麻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15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湖北多多特产礼品有限公司荆州多多特产礼品超市销售湖北钟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酸独蒜(酱腌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2.51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老河口购物广场销售湖北小龙女蜜蜂园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氯霉素检出值为7.2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老河口绿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6.2mmol/kg,标准规定为≤5.0mmol/kg。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茶南瓜子,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3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湖北好邻居商贸有限公司天桥分公司销售好邻居豆腐房生产的素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6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红安县红万家购物广场销售的白南瓜子,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2.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中百超市有限公司万科城市花园分店销售湖北永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永信牌醇香牛肉味花生,霉菌检出值为60CFU/g,标准规定为≤25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武汉、黄石、襄阳、荆州、荆门、黄冈、咸宁和仙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727 .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170727 .xls
2017年7月27日
日期:2017-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