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2017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本次监督抽检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蛋制品、乳制品、酒类、肉制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抽检11个地市244家生产企业336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335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象山吉婆婆农产品商行销售的宁波市鄞州老沈海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大众味),山梨酸(钾)检出值1.83g/kg,是标准规定(1.0g/kg)的183%;菌落总数检出值为9.2×104 CFU/g、8.7×104 CFU/g、9.5×104 CFU/g、1/5×105 CFU/g、7.8×104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2次检验结果不超过5×104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个月内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食品抽检合格-20170726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726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7月26日
日期:2017-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