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期,我局组织抽检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5类食品146批次,其中,酒类31批次,肉制品26批次,餐饮食品6批次,蜂产品4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4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检测项目见附件。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5日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20170724.docx
食品抽检合格-20170724.xls
日期:2017-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