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2017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本次监督抽检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糕点、饼干、水果制品、蔬菜制品、蜂产品、方便食品、豆制品、酒类、肉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等。共抽检11个地市307家生产企业454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431批次,不合格产品2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杭州润福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杭州雅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津葡萄(话化类),霉菌检出值90 CFU/g,是标准规定(50 CFU/g)的1.8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丽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浙江嘉善杨庙蔬菜厂生产的杨庙牌雪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0.31g/kg,比标准规定(0.1g/kg)高出2.1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晟洲百货商店销售的海宁市袁花镇利旺食品厂生产的蒜香青豌豆,酸价检出值6.8(KOH)mg/g,比标准规定(3.0(KOH)mg/g)高出1.26倍。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娟食品店销售的浙江贝贝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品吊瓜子(奶油味),过氧化值检出值0.62g/100g,比标准规定(0.50g/100g)高出24%。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海盐世纪联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新桥南路店销售的杭州匠心天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酥糖(熟粉类糕点/挤压糕点类),大肠菌群检出值为3.8×102CFU/g、3.2×102CFU/g、25CFU/g、40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六)加贝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庄市连锁店销售的嘉善鸿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糕,酸价检出值为11.0mgKOH/g,比标准规定5.0 mgKOH/g高出1.2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七)象山吉婆婆农产品商行销售的宁波小岛人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泥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10 CFU/g、<10 CFU/g 、230 CFU/g 、380 CFU/g、95 CFU/g,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二十三)加贝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邱隘连锁店销售的宁波市江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油,酸值(KOH)检出值为3.2mg/g,比标准值(2.0mg/g)高出60%。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监管及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宁波、嘉兴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嘉兴、丽水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个月内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食品抽检合格-2017071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7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7月12日
日期:2017-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