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季度,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水果制品、蜂产品、酒类、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16大类食品,共213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其中抽检粮食加工品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调味品8批次;肉制品26批次;乳制品7批次;方便食品7批次;饼干5批次;罐头2批次;速冻食品31批次;糖果制品13批次;饮料17批次;水果制品6批次;蜂产品5批次;酒类3批次;餐饮食品43批次和食用农产品20批次。
特此公告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
日期:2017-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