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要求,3-氨丙基三乙氧硅烷作为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具体情况见附件)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8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逾期将不予处理。
联系人: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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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氨丙基三乙氧硅烷作为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公告草案和有关情况说明.docx
日期:2017-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