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93号),涉及辽宁省1家生产企业和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连辽海水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扒皮鱼片产品
(一)近期,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大连辽海水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扒皮鱼片(生产日期:2017年02月20日,规格:250克/袋)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出值为2.0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1倍]。
(二)大连市食品稽查支队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企业按要求暂停生产同类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目前无召回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原因正在排查中。
二、大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扒皮鱼片产品
(一)近期,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大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扒皮鱼片(生产企业:大连辽海水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7年02月20日,规格:250克/袋)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出值为2.0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1倍]。
(二)大连市食品稽查支队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配合生产企业下架封存和召回不合格产品。经查,涉案产品已全部销售,目前无召回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企业加强员工业务培训,强化索证索票管理,严把进货质量关。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3日
日期:2017-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