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2017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本次监督抽检食品为食用农产品中的杨梅,抽检样品共计50批次,检验结果全部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检验项目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铅、镉、氰戊菊酯、甲氰菊酯、啶虫脒、糖精钠、纳他霉素、水胺硫磷、咪鲜胺、毒死蜱、百菌清、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多菌灵、砷、锰、脱氢乙酸、甜蜜素。
三、监管及消费提示
本次抽检未发现不合格样品,表明我省地产杨梅食品安全状况较好,未发现滥用保鲜剂或超限量使用农药的现象。各地监管部门需在日后监管过程中针对使用率较高的农残项目进行监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并指导和规范农户在杨梅种植过程中的农药使用。
消费者挑选杨梅时首先看颜色,避免选购过于黑红的杨梅或盛器有很深的红色水印的杨梅。应挑选果面干燥、个大刺圆、果实饱满、核小汁多、味甜者为好。使用前,建议先用流水冲洗干净,再用淡盐水浸泡10-20分钟,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即可。
特此公告。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70628.xls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6月28日
日期:2017-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