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7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发布有关“风险分析效果确认”(HAV)通告(32-17)。该通告要求政府工作人员(IPP,包括消费安全检查人员CSIs和公共卫生兽医PHVs)按照相关法规(FSIS指令5000.6)具体要求,对“风险分析效果确认”措施进行有效性验证。按照美国规定要求(9CFR417.4),肉禽蛋制品企业在控制食品安全危害过程中,需要实施“危害分析及关监控点(HACCP)”体系。
此外,为帮助相关企业验证其HACCP体系有效性,FSIS还于2015年5月14日专门制定了“FSIS合规指南: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体系验证”文件,并于2016年1月4日和4月4日分别公布了不合规大型企业及小型(极小型)企业的验证信息。
日期:201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