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食药监局消息,近期,黑龙江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酒类、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等4类食品26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1批次果酒酒精度不达标。
公告显示,这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七台河市桃山区三六九酒行销售的标称勃利县蓝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野生蓝靛果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6 (%vol)。标准规定为7±1.0(%vol)。
据了解,酒精度是衡量酒类制造工艺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能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水平,也是酒类的一个重要质量指标,能较大程度地影响口感和酒类的品质。
分析表示,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一些酒类企业本身的生产工艺水平低下,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
黑龙江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查找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23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监督抽检情况公告(黑食药监应急〔2017〕124号)
日期:2017-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