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六月六日)就《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第132V章)(《规例》)的建议修订展开公众咨询。咨询为期三个月,至九月五日止。
政府发言人说:「《规例》规管食物中金属污染物含量。为加强保障公众健康、提高规管工作成效,及促使本港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政府现建议加强和更新《规例》的内容。」
发言人表示,政府在厘定有关建议修订时,参考了食品法典委员会订立的国际食物安全标准、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相关标准、本地的饮食模式及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过往进行的风险评估的结果等。
政府建议取代现行「所有固体/液体食物」的食物类别,改为就个别食物/食物组别订定最高含量,以便与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原则及现代国际规管趋势保持一致。这有助当局以更集中、适切和相称的方式规管有关食物中的金属污染物。
为使香港的食物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政府亦建议采纳所有食品法典委员会就金属污染物订定的最高含量,但不建议采纳该委员会就特定食物类别金属污染物所订的七个最高含量,包括「精米」的镉最高含量,以及捕猎鱼类的甲基汞指引限值等。
对香港市民重要但食品法典委员会未有订定金属污染物最高含量的食物/食物组别,政府亦建议订定相关的最高含量。当局在订定该最高含量时,考虑了多项因素,包括本地饮食习惯、本港过往进行的风险评估、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相关标准、香港和其他司法管辖区近期的食物事故,及食品法典委员会「可合理做到的尽可能低水平」的原则等。
此外,咨询文件建议更新《规例》中的食物描述和专门用语,以及在《规例》中加入最高含量的相关说明,使《规例》与国际标准一致。
发言人说,根据建议修订,《规例》所涵盖的金属污染物将由七种增至十四种,而金属污染物的最高含量数目则由十九个增至一百四十五个,当中九十个较现行最高含量严格。
他说:「根据食安中心进行的恒常食物监察计划及其他研究结果,本港市场出售的食物的金属污染物含量一般能符合建议的最高含量。」
「我们会考虑在修订规例生效前设定宽限期,让食物业及持份者有合理时间为已更新的食物安全标准作好准备。」
发言人续说:「我们欢迎市民就建议修订提出意见。在敲定立法建议和把修订规例提交立法会审议前,我们会考虑公众咨询期间收到的意见。」
咨询文件可在食物及卫生局(www.fhb.gov.hk)和食安中心(www.cfs.gov.hk)网站下载。
市民可于九月五日或以前,以邮寄(香港金钟道六十六号金钟道政府合署四十三楼)、传真(2893 3547)或电邮(metal_consultation@fehd.gov.hk),向食安中心提交意见。
政府亦会举办两场公众咨询会,收集市民意见:
第一场
日期:七月十一日(星期二)
时间:上午十时三十分
地点:九龙荔枝角荔湾道十九号荔枝角政府合署二楼礼堂
第二场
日期:八月十一日(星期五)
时间:上午十时三十分
地点:香港铜锣湾高士威道六十六号香港中央图书馆地下演讲厅
有关公众咨询会的详情,市民可在办公时间致电食安中心(2381 6096)查询或浏览食安中心网页。
日期:2017-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