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54号),涉及河南省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1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经临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该批次产品“甜味北京锅巴”(规格:1×40×40g)是定量生产、定向销售,共计250件,销售利润125元。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公司立即关停了相关生产车间,查封了仓库。随后,该企业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漯河日报发布了不合格食品召回公告。经调查,原因是原料玉米携带的黄曲霉毒素B1超标,且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
临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方便面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5元、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2017年5月27日
日期:2017-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