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粮食制品、调味品、蛋制品、水产制品4大类110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不合格名单显示,复兴酱园枸杞香醋(规格型号:380mL/袋 生产日期/批号2017-02-19)和佳味香醋(规格型号:360克/袋 生产日期/批号2017-01-10)被检出总酸(以乙酸计)不达标,分别由新疆博乐市复兴酱园和吐鲁番市团结醋厂生产。
总酸含量是食醋产品的一种特征性指标,代表了食醋在发酵过程中产生醋酸的量,酸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GB/T 18187-2000 酿造食醋》中规定,食醋中的总酸应不小于3.5 g/100mL。《SB/T 10337-2012 配制食醋》中规定,食醋中的总酸应不小于2.5 g/100mL.
还有2批次食醋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为:和田市卡米力醋厂生产的喀迷历食醋(规格型号:380ml/袋 生产日期/批号2016-09-13)、叶城县康美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苹果醋(SAGLAM GUZAL)(规格型号:830ml/瓶 生产日期/批号2016-09-18)。
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GB 2719-2003 食醋卫生标准》中规定,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中菌落总数不能超过10000 CFU/mL。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2期第四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日期:2017-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