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食药监局通报,在3月14日国家食药监局公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42号)中,涉及湖北的2家生产经营企业已被依法处罚。
在之前国家公布的抽检信息中,标称武汉中商平价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鹦鹉洲店经营的由洪湖市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洪湖浪金胚玉米油(生产日期:2016-05-13)被检出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经查,洪湖市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洪湖浪金胚玉米油(生产日期:2016-05-13)50件(4瓶/件)共200瓶,已销售数量180瓶,赠送洪湖市聋哑社区19瓶。库存数量1瓶,已封存。该企业立即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召回,召回5瓶。武汉中商平价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鹦鹉洲店已无该批次产品销售,只有生产日期为2016-06-17、2016-06-22、2016-08-05三个批次的“洪湖浪金胚玉米油”销售,执法人员对“洪湖浪金胚玉米油”(生产日期为2016-06-17、2016-08-05)进行了抽样,超市现场对“洪湖浪金胚玉米油”下架封存。
根据洪湖市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排查分析,本次产品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玉米油受不良气体的污染。对此,该公司召开了会议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成立了车间质量控制小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由于洪湖市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武汉中商平价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鹦鹉洲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或经营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根据相关法规,2企业所在地食药监局对其作出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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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