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4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4类食品149批次样品。其中,茶叶及其相关制品70批次,全部合格;糕点20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28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31批次,合格30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怀远县前昌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壹等粉(生产日期/批号:2016/8/30),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复检检出值为5591.2μg/kg。标准规定为≤1000μg/kg。复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70524-茶叶及其相关制品.xls
2. 食品抽检合格-20170524-糕点 .xls
3. 食品抽检合格-20170524-调味品 .xls
4. 食品抽检合格-20170524-粮食加工品 .xls
5.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524-粮食加工品 .xls
6. 不合格项目说明 .doc
7. 本次检验项目 .doc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4日
日期:2017-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