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农业部发布《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硫丹等5种农药禁限用管理措施意见的函》,就对硫丹、溴甲烷、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5种农药采取一系列禁限用管理措施征求意见。
该函显示,农业部拟分批撤销硫丹等5种农药的农药登记证。自2017年7月1日起,先撤销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包括单剂、复配制剂)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作物的农药登记证,不再受理、批准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的农药登记申请。自2018年7月1日起,再撤销所有硫丹产品和溴甲烷产品的农药登记证。
从2019年开始,农业部拟禁止硫丹产品及溴甲烷产品在农业上使用,以及禁止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具体日期为:硫丹产品自2019年3月27日起禁止,溴甲烷产品自2019年1月1日起禁止,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自2019年7月1日起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农业部表示,若公众对以上管理措施有何意见或建议,可于6月15日前反馈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日期:2017-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