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公布今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凤台县永丰面业有限公司和凤台县佳友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粉因检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又称“呕吐毒素”)被通报。
本次共抽检5类食品203批次样品,除粮食加工品中有2批次小麦粉不合格外,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均合格。
不合格名单显示,黄山市徽州区老二中中街粮行经销的凤台县永丰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粉(生产日期/批号:2016/7/24)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4400μg/kg,超标3.4倍;黄山市徽州区老桥头粮油行经销的凤台县佳友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鑫永康美味精制小麦粉(生产日期/批号:2016/8/15),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2500μg/kg,超标1.5倍。
资料显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eoxyni-valenol,DON)是镰刀菌属产生的一种B型单端孢霉烯族真菌毒素,是小麦、大麦、燕麦、玉米等谷物及其制品中最常见的一类污染性真菌毒素,对动物和人都具有很强的致呕吐能力,因此又被称为“呕吐毒素(Vomitoxin)”
根据《GB 2761-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规定,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在小麦粉中的限量为1000μg /kg。本次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超标可能是原料小麦受到该菌污染,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导致。保持谷物和食品的干燥是避免这一问题的关键。
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相关报道: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日期:2017-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