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辽宁省食药监局官网获悉,该局组织起草的《干燕窝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细则》意见稿要求,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地方特色食品(干燕窝)是指以进口燕条和燕盏为原料,经过杀菌软化、挑毛、定型、烘干、包装等加工过程,制成的干燕窝。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地方特色食品(干燕窝),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3101。
干燕窝的食品生产许可分七个方面进行审查。包括管理制度审查、场所核查、设备核查、设备布局核查、基本工艺流程核查、关键控制点核查及人员核查。其中管理制度审查的重点包括5项,即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过程;检验;记录、追溯和召回;文件。在关键控制点核查中,要注意干燕窝在加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如杂质过多、亚硝酸盐超标。
该《细则》意见稿还列出了干燕窝的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蛋白质、含水率、唾液酸含量、铅及亚硝酸盐。其标准要求依照相应的企业标准执行。
修改意见请于2017年5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为:lnfdashou@126.com。
日期:2017-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