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日,日本发布G/SPS/N/JPN/471/Add.3号通报:规定出口到日本的生奶和奶制品的动物卫生要求。
该通报内容补充列出附件所列出国家出口生乳及乳制品的具体动物卫生要求、附件所列国家卫生证书模板、名单之外国家的卫生证书模板,2017年11月1日及以后抵达日本的生奶/奶制品,包括从2017年11月1日以前出口国出口的产品,必须附有出口国主管机关根据AHRs要求出具的卫生证书。
更多详情参见: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7/SPS/JPN/17_2055_00_e.pdf、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7/SPS/JPN/17_2055_01_e.pdf、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7/SPS/JPN/17_2055_02_e.pdf
日期:2017-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