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程序,保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起草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质监系统内执法人员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5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质检总局法规司 (邮编:100088)
传真:010-82261719
电子邮件:nanj@aqsiq.gov.cn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日期:201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