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已完成了一份有关野黍(Eriochloa villosa)的有害生物风险管理文件,它属一种入侵性植物。目前野黍已传入加拿大,范围局限在5个CFIA监控点内。风险管理文件概述了降低加拿大复传入野黍和再继续扩散风险的可选方案,建议根据植物保护法将野黍列为检疫性有害生物。
CFIA坚持G/SPS/N/CAN/239通报的措施,将野黍列为野草种令项下1级禁止毒草。因此,自2005年起,国产和进口种子就被列为野黍监管对象。
除已采取的措施外,CFIA拟根据植物保护法将野黍列为检疫性有害生物,将其纳入“加拿大限定性有害生物名单”.因此,CFIA有权要求对加拿大进口的宿主商品材料规定预防要求。
此外,以下现行指令还将野黍纳入限定性有害生物名单,要求满足其规定的所有植物卫生措施:
? 第99-01号指令:大麦、燕麦、黑小麦和小麦--进口、转运、过境和国内流动的植物卫生要求;
? 第95-28号指令:玉米(Zea Mays)植物保护进口与国内里要求;
? 第94-17号指令:大豆种植物保护相关植物卫生进口要求。
另将制定解决野黍及进口小米、高粱谷、鸟食和其它谷物内有害生物的新指令。
加拿大“野黍风险管理文件”内容详见:
http://www.inspection.gc.ca/english/plaveg/protect/rmd/rmd-08-02e.pdf
日期:201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