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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征集2017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通告

   2017-04-24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831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733号)要求,我委决定自即日起公开征集2017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项范围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产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地方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和规程,不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类别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二、相关要求
 
  (一)立项建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保障公众健康和饮食安全,与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无交叉、重复,优先考虑食品安全监管、食品产业发展亟需的标准。
 
  (二)立项建议不应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等相关部委已立项或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重复。
 
  (三)立项建议应当有充分的研究数据和结论支持,提交立项建议的同时应当提供相关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等。
 
  (四)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当为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等。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立项建议时,应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填写《江苏省2017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并附相关支持性材料邮寄至省卫生监督所(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以上材料的电子文件请一并发送至邮箱:jswj_jdyc@163.com。
 
  (二)立项建议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三)对符合条件的立项建议,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开征集拟立项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意见。
 
  联系人:赵素萍
 
  联系电话:025-83620768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编:210008
 
  附件:江苏省2017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4月17日
 



日期:2017-04-24
 
地区: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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