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及《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我委委托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牵头拟订了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酿造用红曲》(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从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fjhfpc.gov.cn/下载),请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
联系人:吴晶文,联系电话:0591-87862105,传真:0591-87810325,电子信箱:11808954@qq.com。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6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酿造用红曲》(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酿造用红曲》编制说明.doc
日期:2017-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