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我委组织开展了我省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对现行食品相关地方标准进行征集梳理,提出了初步清理建议。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审查,形成《福建省食品地方标准清理意见(第一批)》。
现将清理意见函告各标准归口单位,请结合清理意见做好标准的制修订和废止工作,以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
附件:福建省食品地方标准清理意见(第一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日期:2017-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