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农牧业局,满洲里市农牧业局、二连浩特市农牧业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全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和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我区畜牧业,现将《2017年畜牧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7年3月24日
2017年畜牧业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全面落实自治区“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畜牧业工作总体思路是,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中央 1号文件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和农牧业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实施“稳羊增牛扩猪禽”战略,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畜牧业绿色发展为导向,以适度规模经营为抓手,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提高绿色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能力,推动畜牧业大区向畜牧业强区转变。
一、着力推进种业发展
1、培育壮大牛羊种业。鼓励种公牛站加快改制,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做大做强种公牛站,提升竞争力。组织实施国家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自治区种羊场建设,开展对引进种母牛跟踪管理监督,落实81个种羊场建设任务。落实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扎实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和国家级核心育种场遴选,提升良种供种能力和供种质量。
2、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加大绒山羊保种工程实施力度,推进绒山羊保护区建设,落实10个绒山羊保种场建设补贴。落实国家畜禽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抓好地方品种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积极争取将蒙古马等地方品种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组织开展自治区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换届工作。
3、加强种畜禽市场监管。进一步推动自治区畜牧工作站种畜禽市场执法,开展种畜禽用种期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销售劣质种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落实种畜禽场分级审批管理责任制,提高种畜禽场准入门槛,提升企业生产经营软硬件水平。
二、着力推进农牧结合
4、深入推进粮改饲试点。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积极争取“粮改饲”试点项目,努力扩大“粮改饲”规模,做好试点旗县评审筛选工作。加强试点工作绩效考核与技术指导,建立完善粮改饲管理数据库,努力确保试点成效。加大政策宣传,引导试点区域“整县整乡整村”开展青贮种植,发展草食畜牧业。
5、完善种养结合发展模式。落实好“粮改饲”试点、种养结合试点等项目,重点支持畜牧业发展潜力大、工作落实力度强、勇于担当的旗县区,培育一批种养结合畜牧业大旗县。支持专业大户、家庭牧场等建立农牧结合的养殖模式,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数量,提高养殖水平和效益,促进农牧循环发展。
三、深入落实“稳羊增牛扩猪禽”战略
6、优化调整种养结构。在草原牧区,抓住草牧业发展试点机遇,大力推动人工种草,提高打储草能力。优化配置草地资源与牛羊存栏规模,推广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草原牛羊肉优质优价。在粮食主产区,以县域为单元,积极推进种养业主辅换位,大力推动形成一批农区养殖大县,以不断促进发展畜禽养殖,推动形成一批农区养殖大县,以不断促进“为养而种,为牧而农,过腹转化,农牧循环”的新型种养结构。
7、优化调整畜种结构。积极推动奶业振兴发展,持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稳头数、提单产、降成本”,提升奶业整体素质;全力实施千万头肉牛发展规划,支持“牧繁农育”和自繁自育,加快肉牛扩群增量、提质增效;加大肉羊生产方式转变,稳定牧区存栏,增加农区存栏,推动肉羊稳中有增。
8、优化调整猪禽生产布局。积极引导粮食主产区做好猪禽产业发展规划,按照“规模化、工厂化、生态化”养殖高标准,建设一批高标准、种养结合、绿色发展养殖基地。不鼓励牧区养猪,禁止征占基本草原发展猪禽养殖。
四、着力推进绿色发展
9、抓好草原羊肉品牌建设。加大草原品牌培育力度,落实《关于加强推进牧区肉羊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牧区做好草原肉羊追溯体系试点工作,推动形成草原羊肉品牌,提高羊肉附加值。
10、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依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引导各地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6月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引导各地做好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建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数据库,支持规模养殖场改善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提升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装备水平,积极探索粪污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模式。
11、深入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组织申报国家级绿色示范县,推动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循环,示范带动全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12、严格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行政监管、执法检查和质量检测”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严格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审查,实施动态化、精准化监控。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加大奶站和运输车进行监督抽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五、着力提升产业发展支撑能力
13、认真抓好接羔保育工作。深入生产一线加强实地调研,组织畜牧技术人员指导农牧民做好接羔保育工作。加强怀孕母畜的后期管理和仔畜的饲养管理,提高科学饲养管理水平,提高牲畜繁殖成活率,为全年畜牧业丰收奠定基础。
14、大力推进养殖方式转变。积极推动牧区家庭牧场建设和农区标准化规模养殖,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发展,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动规模养殖装备水平提升和饲养管理水平提高。配套完善养殖场自动饮水、自动饲喂、自动清粪等设施设备,推进饲料散装散运,发展饲料畜牧“厂场对接”模式,促进畜牧产业节本增效,产业融合发展。
15、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持续抓好以户储为主,大型饲草料应急储备库为补充的饲草储备能力建设,提高饲草料储备供给能力;突出抓好棚圈设施建设升级换代,着力提高能繁母畜暖棚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牲畜安全过冬度春保障能力;积极推动牧区肉羊养殖气象指数保险,分散气象灾害风险,降低养殖者因灾损失,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6、强化畜牧业技术支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培训和现场指导等方式,推动形成一批畜禽健康养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节本增效、绿色发展、循环利用的技术模式。
六、着力提升行业精细化管理
17、加强产业监测预警预报。定期跟踪分析生产形势,组织开展联合会商。加强信息上报,关键时点及时报送形势研判信息,为决策提供支撑。强化信息公开和发布,适时发布预警信息,推进监测数据发布常态化、动态化,提高服务生产和引导生产的能力。
18、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落实养殖场备案登记制度,强化养殖场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登记制度,抓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畜禽粪便处理设施调查登记,实施备案登记信息与项目资金、各项补贴、金融保险服务等挂钩,做到统计监测、行政许可、项目管理、质量安全监管等数据互联互通,监测数据和监管数据共享。做好盟市旗县信息员培训工作,加大数据核查和通报力度,保障数据质量。开展基层监测点数据绩效考核。
19、加强产业发展跟踪研究。紧跟产业发展需要,剖析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题研究,重点开展草原畜牧业绿色发展、农牧结合绿色循环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金融服务畜牧业、“互联网+”畜牧业等专题研究,提出可行有效的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
七、着力强化惠牧政策责任落实
20、加大重大项目实施力度。抓好在建“粮改饲”、奶牛养殖大县和畜牧养殖大县种养结合试点等整县推进项目,开展试点项目储备工作,制定周密方案,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责任落实,为组织实施提供强力保障。
21、规范项目申报管理和补贴发放。全面推行“养殖者自愿申请,旗县农牧业局择优申报,盟市专家评审、储备入库、立项公示、竣工验收”申报程序,做到阳光操作,公开、公平、公正。补贴资金发放按照“见畜、见人、见标、见证、见榜”管理程序,严格“一卡通”发放,切实保障农牧民利益。
22、强化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以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高产苜蓿片区建设项目、农村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整县推进试点项目为重点,组织开展畜牧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选择部分已抽查项目开展“回头看”,确保已抽查项目整改落实到位。组织开展畜牧良种补贴专项督查,调查了解良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政策资金落实不缩水不走样。
23、强化重点项目绩效管理。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做到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结账”。实施绩效评估结果与地方资金、项目挂钩,逐步建立 “目标引导、量化考评、奖优罚劣、激励发展”的科学考评机制。
八、着力加强政风行风和思想能力建设
25、强化畜牧业行风建设。积极组织宣传畜牧业工作重点和工作亮点,加强行业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营造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良好氛围。做好党委、政府督查督办事项落实,及时报送各类要情信息。做好重点项目绩效管理与督查督办,加强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取得成效。
2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履行“一岗三责”和“三重一大”制度,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大力倡导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提升行业管理能力。
日期:2017-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