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京东兜兜食品专营店售卖的猫山王榴莲饼不合格,福建加福加食品有限公司受到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04元并处罚款50000元整。
该批次产品来自2017年1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4号),通报指出,猫山王榴莲饼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及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经企业排查,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是由于产品运输过程中储存不当;防腐剂超标的原因是工作人员拌料操作不当。
该批次猫山王榴莲饼共生产80盒,全部发给京东兜兜食品专营店,京东兜兜食品专营店售出72盒(其中7盒被抽样取走),剩余8盒未售出的已全部召回并销毁。
针对抽检中存在的问题,福建加福加食品有限公司已制定并落实加强员工培训等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第4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日期:2017-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