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饮料、餐饮食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本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9类食品81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饮料1批次、餐饮食品18批次、蜂产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本省餐饮食品3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东市乐都区鸿瑞美食城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油炸面制品(油饼),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224.06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二)海东市乐都区鸿瑞美食城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餐饮糕点(蛋糕),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270.89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三)海东市平安区伊香源馍馍店加工/自制的油饼,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184.44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本省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5、 饮料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6、 茶叶及相关制品合格产品信息
7、 炒货食品及坚果其制品合格产品信息
8、 蜂产品合格产品信息
9、 食用农产品合格产品信息
10、 蔬菜干制品合格产品信息
11、 餐饮食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12、 本省餐饮食品不合格产品信息
1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 月 29日
日期:2017-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