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经营行政许可工作,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河北省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类)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可于2017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hebfdacyc@163.com ,并注明邮件主题“《河北省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类)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反馈意见”。
2.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91号(邮编050090)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处,并在信封上注明“《河北省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类)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3.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311-83720046。
附件: 河北省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类)许可管理实施办法.doc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7日
日期:2017-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