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罗湖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截获旅客携带入境的57枚干制海星。当事旅客自述海星系越南旅游期间购买用作纪念品,未主动申报且无法提供任何检疫审批文件。现场查验发现,该批海星仅初步晒干,未经深加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对物品作截留销毁处理。
干制海星属于水生动物产品,属于明令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未经检疫的水生动物产品,因其产地、形成和制作的过程不明,未经加工或加工过程无有效灭活,有携带多种病原微生物的可能。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携带境外纪念品入境务必要遵守国家禁止携带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日期:2017-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