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日本消费者厅发表消息称,长野市大日堂健康食品公司在2016年6月27日~30日销售的粒状“虾青素”健康辅助食品违反了《竞争商品标示标准》,对其下达防止再发生的命令。
根据消费者厅的消息,大日堂健康食品公司在广告中宣称“仅食用虾青素健康辅助食品就可以改善眼睛模糊、看不清的症状”缺乏科学依据,违反了《竞争商品标示法》。
编译: 晓娜(qxn@foodma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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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