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餐饮食品1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共26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特此通告。
附件: 1. 食品抽检合格-20170220-餐饮食品
2. 食品抽检合格-20170220-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02月20日
日期:2017-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