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抽检样品共计746批次,其中合格728批次、不合格18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餐饮食品(含餐饮具)2批次(不合格项目:甲基汞、游离性余氯)、食用农产品16批次(不合格项目:镉、腐霉利氟虫腈、毒死蜱、啶虫脒、甲胺磷、氟苯尼考(氟甲砜霉素)),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
27食品抽检合格-20170308-保健食品..xlsx
29食品抽检合格-20170308-婴幼儿配方食品.xlsx
30食品抽检合格-20170308-特殊膳食食品.xlsx
31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308-餐饮食品.xlsx
31食品抽检合格-20170308-餐饮食品.xlsx
32食品抽检合格-20170308-食用农产品.xlsx
32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308-食用农产品.xlsx
33食品抽检合格-20170308-食品添加剂.xlsx
日期:2017-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