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据韩媒报道,3月3日韩国13名共同民主党议员联名提出了《食品卫生法》部分修改草案,提议扩大罚款的征收对象。
现行法律规定,违反有害食品等的禁止销售规定等,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勒令关闭营业场所等的情况,征收相当于该销售食品的零售价的金额作为罚款。
修改以后,罚款征收对象将追加使用非食用性原料、混入异物、篡改保质期的行为等,强化对故意违反行为的处罚。
另外,对于集体食堂的设置、经营者,罚款征收标准由以往的500万元以下提高到1000万元以下。
编译: 晓娜(qxn@foodmate.net)
日期:2017-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