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三月六日)公布,一个瓶装海鲜酱样本及一个瓶装柱侯酱样本含有法例准用的防腐剂山梨酸,但未有在其食物标签上标明。中心呼吁业界立即停止出售有关批次的产品。
产品详情如下:
(一) 产品名称:海鲜酱
品牌:祥兴隆
来源地:香港
零售商:祥兴隆酱油有限公司
净含量:每瓶七点二公斤/十二斤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八年八月十一日
(二) 产品名称:柱侯酱
品牌:祥兴隆
来源地:香港
零售商:祥兴隆酱油有限公司
净含量:每瓶六公斤/十斤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在葵涌一零售点抽取该两个酱料样本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其食物标签上并未有标明有关成分。
中心已知会有关零售商上述违规事项,而有关零售商亦已按中心指令将受影响批次的产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中心亦正追查有关产品的分销情况。
发言人呼吁业界遵守有关法例规定。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定,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应在配料表上详列食物的配料。违反上述规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
完
2017年3月6日(星期一)
日期:2017-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