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以来,深圳检验检疫局驻邮局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入境EMS中连续截获韩国邮寄入境34批鱼干,共230.92kg。此34批鱼干均为同一收件人,由于该收件人没有按规定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也不能提供任何检疫单证,检验检疫部门对该批鱼干进行了退运处理。
“鱼干”属于国家明确规定不得邮寄入境的“水生动物产品”。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邮寄动植物产品入境时,提前了解清楚相关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日期:2017-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