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继续抓好体系检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市食品生产企业证后审查工作制度体系和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药总局第16号令)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食品生产企业证后核查审计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7年3月13日之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生产监管处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27182061(传真)
邮箱:内网李辉OA或spc507507@163.com 。
附件:1、 《食品生产企业证后审查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 《食品生产企业证后审查情况记录表》.doc
3、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证后审查通知书》.doc
2017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日期:2017-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