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海南省食药监局公布第七期省级抽检信息,共抽检七类食品202批次,4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涉及3批次糕点、1批次调味品。其中,糕点滥用食品添加剂严重,不仅超量添加含铝添加剂,还超范围使用柠檬黄和日落黄。
3批次糕点不合格 其中2批次超范围添加日落黄、柠檬黄
名单显示,3批次不合格糕点分别为:东方南国超市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装芝麻酥饼检出柠檬黄;海口海港琼香蛋糕屋制作的蛋糕检出日落黄、柠檬黄;儋州那大韵味食品厂生产的酥饼(规格:300g/包)铝的残留量超标。
柠檬黄和日落黄都是人工合成着色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柠檬黄和日落黄在糕点中为不得使用。糕点中检出这两种着色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合成着色剂没有营养价值,长期过量食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在部分食品中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新味牌金标王酱油氨基酸态氮不达标
根据名单显示,不合格的新味牌金标王酱油来自琼海嘉积积庆副食商行,生产企业为湛江市赤坎新味食品厂,检出氨基酸态氮不达标。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产品的风味。依据酱油卫生标准(GB 2717-2003),酱油中氨基酸态氮<0.40g/100ml,即表明酱油为不合格产品。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也有可能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有可能存在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示。
相关报道:2017年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第七期)
日期:2017-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