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山梨酸及其钾盐是国际粮农组织和卫生组织推荐的高效安全的防腐保鲜剂,对酵母、霉菌和许多真菌都具有抑制作用。但是如果食品中添加的山梨酸超标严重,消费者长期服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肝脏的健康。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在熟肉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而延边金刚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式牛板筋片中山梨酸及其钾盐分别为0.25g/kg、0.24g/kg,超出国家规定的最大使用量三倍之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同时,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三十四期)公示
日期:2017-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