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2017年第1批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抽检了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罐头、速冻食品、蔬菜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等12类68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70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其中13批次食品标签不合格,部分食品防腐剂不合格,分别为:
天津市中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干花生标签不合格;
天津市新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港式面包标签不合格;
天津市新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堡包面包标签不合格;
天津市佰利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枣泥标签不合格;
天津市明泽糕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面包标签、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合格;
天津市明泽糕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条面包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合格;
天津盛世臻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毛毛虫面包标签不合格;
天津麟发顺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午餐肉罐头标签、山梨酸不合格;
天津市福美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猕猴桃片标签不合格;
天津市半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蕉片标签不合格;
天津起士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起士林牛奶巧克力标签不合格;
天津市鼎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缤纷(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标签不合格;
天津山林果工贸有限公司东丽分公司生产的天津皮糖(黑芝麻)标签不合格;
天津山林果工贸有限公司东丽分公司生产的天津皮糖(白芝麻)标签不合格。
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所有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也就是说包装上的任何标示均属于食品标签的范畴。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发生的原因一是企业未掌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条款要求;二是配方、配料管理不规范;三是企业为销售利益在标签标识上采取虚假宣传。企业应深度研究标签通则条款要求,科学管理配方,准确配料,标签标识的设计要客观地反映产品真实属性,杜绝虚假宣传。
山梨酸为具有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山梨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防腐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相关区局督促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采取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需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市市场监管委并向社会公布。
日期:2017-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