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7类食品26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其中:糕点2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罐头35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食糖56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糖果制品28批次、粮食加工品11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东台市国贸千家惠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百盛店销售的标称盐城市翠珊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怡翠园翠珊红果,糖精钠检出值0.2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并对相关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调查处置情况于2017年3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doc
2. 食品抽检合格-20170125 .xls
3.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25 .xls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docx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5日
日期:2017-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