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食药监局公布今年第3期抽检信息,不合格样品共计10批次,涉及植物油和糕点两大类。其中不合格糕点7批次,占总不合格产品的七成。
7批次糕点不合格 涉及微生物、防腐剂、铝的残留量等
根据公告显示,共有7批次糕点检出不合格,涉及微生物、防腐剂、铝的残留量等多个项目。
荔浦县利华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桂林荔浦宏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黄金面包”霉菌计数比标准规定高出1.1倍;南宁市瑞贵湘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横县大鹏饼业加工厂”生产的“芝麻饼(糕点)”菌落总数检出值不合格。
霉菌在自然界很常见,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 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本次监督抽检存在菌落总数不合格的情况,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柳城县大埔镇万福百货批零部销售的标称“柳江县永超食品厂”生产的“营养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均超标;南宁市庄杰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南宁市盛晏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肉松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合格。
山梨酸、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为具有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本次出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防腐剂。
南宁市仁和记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南宁市顶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比格华夫曲奇”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比标准规定高出1.5倍;融安县陈姐糖酒综合批零部销售的标称“融水县融水镇秀华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素鸡腿(油炸类糕点)”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超标准规定高出2.86倍。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本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鹿寨县鑫源超市销售的标称“柳州市柳江县祥隆食品厂”生产的“米饼”过氧化值检出值初检、复检结果均不合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最终产品油脂氧化。
3批次山茶油检出苯并[a]芘超标
据公告显示,有三批次山茶油苯并[a]芘检出值超标,分别为:广西巴马新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老申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茶油(油茶籽油)”;南宁市背包客土特产店销售的标称“百色市建鑫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山茶油”。
苯并[a]芘是一种多环芳烃,是明确的人类致癌物。 本次抽检苯并[a]芘超标,可能是油料加工过程中反复蒸炒或将油料炒糊、原料储存不当或晾晒不当污染导致。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3期总第73期)
日期:2017-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