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6日,海合会7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苏丹国、巴林王国、卡塔尔国、科威特国、沙特阿拉伯王国、也门共和国)国家发布G/SPS/N/ARE/95、G/SPS/N/BHR/165、G/SPS/N/KWT/13、G/SPS/N/OMN/64、G/SPS/N/QAT/68、G/SPS/N/SAU/23、G/SPS/N/YEM/9号通报,拟对1月12日发布的花生酱的技术法规草案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包括:花生酱的定义、适合人类食用的花生酱的要求、运输储藏要求、标签要求、理化和微生物检验标准等详细要求。该草案通报期为60日,拟于正式发布后180天生效。
日期:2017-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