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泸州被国务院食安办确定为第三批37个“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之一,成为全省唯一地级市试点城市。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周期预计为2年。
在未来2年内,泸州市将打造白酒、酱油、古蔺手工面、古蔺麻辣鸡、纳溪特早茶等产品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等,兴建30个农贸市场快检室、实现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达70%以上等,预计到2018年2月将申报创建验收,力争按期创建成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根据“双安双创”创建标准,泸州还将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广告虚假宣传、伪造生产日期等列为重点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高毒农药禁销、定点储备制度和农药经营公示制度,规范兽用抗菌素、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此外,针对以酒精勾兑酒冒充纯粮酿造酒、白酒中违规添加甜味剂等行为泸州将进行坚决打击,对于该吊销证照或移交司法机关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日期:2017-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