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1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察署(FSIS)发布水产品安全管理等效性评价“鲶鱼(鲇形目)自我通报措施(第5版)。”
FSIS实施国外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等效性”评价措施,是确认出口国家的产品是否可以进入美国市场的重要因素之一。出口鲶鱼管理采用等效性措施是预防鲶鱼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掺假等问题。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sis.usda.gov/wps/wcm/connect/b1383586-d229-43d2-808b-e3e983718a0c/Siluriformes-SRT.pdf?MOD=AJPERES
日期:2017-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