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全省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我局组织抽检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等4类年货食品共计21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我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情况第一时间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112
食品抽检合格-20170112
日期:2017-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