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卫生部对《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现在两个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进入报批前的最后调整阶段。食品伙伴网网友“小英子”在食品论坛分享了这两项标准修订的最新进展。以下为具体内容:
之前,卫生部网站对《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目前,两个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进入报批前的最后调整阶段。7月份,中国疾控中心分别在北京、宁夏召集了由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参与的标准定稿研讨会。
以下就我所知道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 坚持将该标准定为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
会中再次论证了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修订为《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安全标准》的可行性、必要性;尽管行业协会、企业代表们从多方面提出质疑,但会议主持方坚持了该标准作为强制性食安标准的定位。
• 如何规避监管与企业执行的矛盾?
对于将该标准修订为强制标准,食品企业方最担心的是监管部门直接以营养成分的标示量来执法抽查,并按不符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执法。对此,会议主持方表示理解,并认为标准本意并非要达到此效果。为此,初步拟将标示值规定部分改为资料性附录,试图规避监管与企业执行的矛盾点;此修改方式是否可行仍需确认。
• 营养标签标准与特殊膳食标准的衔接与区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不涉及食品营养标签的规定;标示营养标签要符合《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规定;《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仅适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
• 明确添加剂“通用名称”所指
会议讨论结果:添加剂通用名称,包括GB2760中添加剂的具体名称、功能及代码。
• 推动添加剂标注方式向国际规范看齐
国际规范CODEX对标签中添加剂的标注方式,要求同时标注具体名称和在产品中的功能类别。会议主持方也认为,单纯标注具体名称并不利于消费者对添加剂的理解,希望能借此次标准修订能直接向国际看齐。对此,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们列举了中国标准体系和企业现实仍存在的难度,会议主持方最后初步认同,在标准中写入添加剂三种标注方式:
①添加剂具体名称;
②添加剂具体名称+功能类别;
③添加剂功能类别+添加剂代码。
• 将过敏源标示列为推荐性条款。
• 生产者、经销者标注原则:实际生产的企业方要标出来,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也要标出来。
• 标准公布与过渡期:依卫生部任务安排,该标准须于年底公布;对过渡期将视修订内容对各方的影响程度而定,会给企业留有足够长过渡期,如两年。
该会议讨论结果也没有敲定最终结果,以上仅供各位对标准修订方向的了解。
参与讨论请见:
http://bbs.foodmate.net/viewthread.php?tid=374685
日期:2010-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