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安排,经授权,现将国家总局委托我省在2016年11月组织抽检(国抽)的1618批次食品中,涉及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6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6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覆盖6个生产省份的138家企业,共计262批次,抽检项目包括铅、镉、总砷等重金属,柠檬黄、日落黄、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酸价、过氧化值、酒精度等品质指标和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指标等71个指标。检出合格食品256批次,合格率为97.71%,检出不合格食品6批次,不合格率为2.29%。
其中:
方便食品3批次、罐头30批次、酒类30批次、冷冻饮品1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蜂产品10批次,合格9批次,不合格1批次;
糕点174批次,合格169批次,不合格5批次。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药监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70109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109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9日
日期:2017-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