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承担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调味品、蔬菜制品、饮料、蛋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糕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饼干、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罐头19大类3677批次样品,其中107批次产品不合格,具体情况见附件。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时,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228
2.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8
2016年12月28日
日期: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