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以保证群众餐桌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不断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加大力度、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形成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体系,明显提升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水平,超额完成国家和全省监测任务,其中化学污染物及其有害因素监测完成国家任务的162.77%,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完成国家任务的127.01%,为当好全省百姓食品安全的“侦察兵”发挥积极作用。
一、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强化监测结果利用
经过精心部署,食品安全监测网络逐年健全,全省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点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已达到100%,监测环节包括种养殖收购、流通、餐饮服务等,基本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针对监测结果,省卫生计生委积极组织会商,及时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隐患,采取定期和专项相结合的方式,报送省政府、通报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并提出科学、合理建议,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的《食物中化学污染物等超标现象不容忽视》等政务信息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主管副省长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增点扩面,信息报告系统延伸基层
2014年,全省设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111家,提前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为进一步完善全省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不断扩大监测覆盖面,按照“分等级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原则,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布设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院达到229家,比2014年翻一番。承担病原学检验的哨点医院由2014年的15家增至26家,并覆盖全省100%市级行政区。2016年正式确定391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每个县区级行政区域的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均设定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其中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及儿童医院、传染病医院等专科医院,同时每个县区确定一所乡镇卫生院或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增扩为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为逐步建立县乡村一体化的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系统奠定基础。
为提高哨点医院病例信息报告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省卫生计生委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对病例报告数少的哨点医院分别在二季度末、三季度末和年末3次给予全省通报,推进哨点医院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的管理工作。通过哨点医院的监测,对掌握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和食源性疾病暴发线索、提高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和预警能力起到重要作用。
三、强化质量控制,确保监测结果科学准确
省卫生计生委将食品监测点覆盖率、监测数据合格率、任务完成率、食源性疾病监测点覆盖率及报告病例数、病原学检测数、病例信息报告合格率等各项指标纳入年度卫生计生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各市保质保量完成监测工作。每年上半年和年末均对各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进行督查,建立台账,跟踪检查问题整改情况,注重检查实效,每次督查结果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有力推进全省监测工作的开展。
为保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每年根据国家的监测计划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发当年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管理方案,加强各级监测单位的质量控制,对风险监测的机构设定、人员配备、样品采集、实验室检验和结果报告等各环节进行质量控制要求,坚持把质量控制工作列为监测工作核心,始终强调全过程质量管理。
日期:2016-12-29